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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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业务的,由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条 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谱***,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无线电监测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内容
1、第五条 使用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必须避让或忍受其它合法的无线电台站的干扰或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设备的辐射干扰,遇有干扰时不受法律上的保护,但可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
2、G现在已经不是***的了,不过如果你是微功率发射设备的话,按信部〔1998〕178号《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仍然是免费的。
3、年,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中华 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工信部发布第52号公告,调整了微功率近程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将H类通用设备保留在24-225GHz频段。
4、二)水上 使用水上移动业务频率的船舶电台,不论功率大小,均由所在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报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
无线电核准能办吗,条件有哪些?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申请设置、使用空间无线电台,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可利用的卫星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第三十条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站),由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3、但就某一频段和频率来讲,在一定的区域、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使用频率是有限的。它是排他性的。
4、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CCC) 及 / 或进网许可证 (MII) 的核准。即SRRC认证(又称SRMC认证)可以理解为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
5、所选(使)用的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具有核准证号、核准代码。经过电磁兼容分析,符合设台条件,并具有电磁环境测试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电磁环境测试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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